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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住建部发文

关于住建部发文:
7.1日起,新办、增项、升级、重组分立停止受理,之前受理的,按原资质审批。
7.1日起,劳务资质改备案制,提供材料后,主管部门当场备案,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。

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,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,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,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wjfb/202106/t20210630_250625.html